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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合销售,多样化营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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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hor author 文章时间 2024-04-01
许多人对于混合销售和兼营的概念并不清晰,一些企业甚至将部分经营业务归为混合销售,以此来减少税负。然而,对混合销…

许多人对于混合销售和兼营的概念并不清晰,一些企业甚至将部分经营业务归为混合销售,以此来减少税负。然而,对混合销售和兼营概念的错误理解可能导致使用错误的税率,从而引发税务风险。接下来,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定义以及涉税处理。

兼营、混合销售

企业经营既包括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,又涉及销售应税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。如果一个公司经营行为涉及到上述两类以上的业务,且彼此之间并没有从属关系,这种经营行为可以称之为兼营销售。

混合销售通常指涉及货物和服务,并且它们之间存在从属关系的销售行为。

两者该如何区分:

在探讨混合销售行为时,我们需要注意两个“一”:第一是“合理性”,即销售搭配的产品或服务应该合理搭配,满足客户需求,不应过分强迫客户购买无关产品;第二是“透明性”,即销售人员应该明示产品搭配的原因和好处,客户应清楚明白他们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的内容和价值。

同一笔销售交易中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应税服务,重点在于强调这一笔销售交易的统一性。

购买方同时从销售方购买货物和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款。

电器经销商销售洗衣机,并为客户提供免费安装服务;销售冰箱,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。

兼营非应税劳务时需要注意两个“两”:
1. 两证两系统:确保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,并按规定接入国家税务局的电子发票系统和网上申报系统。
2. 两单两册:非应税劳务纳税人需保存好服务交付凭证、劳务报酬支付凭证和相关的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。

如果一家企业的经营范围涵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业务,那么它包括销售商品、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。

当销售货物、应税劳务或提供应税服务的行为发生在不同的购买者身上,即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发生时,就需要向两个或更多的消费者收取货款。

超市不仅提供新鲜蔬菜,还有熟食(盒饭等)可供选择。机车销售公司不仅销售摩托车,也提供摩托车的维修服务。

税务处理:

纳税政策规定,混合销售的企业会根据其主营业务来确定纳税方式。如果企业的主要收入来自销售商品,那么将按照商品销售的相关税率缴纳增值税;而如果企业的主要收入来自提供服务,那么将按照服务业相关税率缴纳增值税。这一政策旨在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对其进行合理纳税。

纳税原则中的兼营原则是指针对同时经营不同类型业务的纳税规定。根据该原则,应当对不同类型的业务进行分别核算和分别征税,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业务使用不同的税率。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,如果未能进行分别核算,将会按照较高的适用税率计税。因此,对于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存在税率差异的情况,务必要特别注意这一点。

特例:

根据这个原则,我们基本上可以清楚地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,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难以把握的问题,税局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
根据《国家税务局2017年第11号公告》,纳税人在销售自产的板房、机器设备、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、安装服务时,不属于混合销售,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。然后,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进行计税。

根据《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第 42号公告》,一般纳税人在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时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,这是指按照甲供工程来进行计税。

混合销售涉及到“货物+服务”的情况,一般来说应当按照主业来征税。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例外规定呢?

在实际生活中,有一种模式是将商品销售和建筑安装服务合并在一起,这两者的销售额往往难以区分。如果税务部门认定销售商品为主导,那么需要按照13%的税率征税,这对企业来说税收负担较重;如果认定建筑安装为主导,那么按照9%的税率征税,企业则有较大的税收优惠空间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税务部门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,允许如上所述的混合销售行为,在分别核算的前提下,可以按照兼营的方式进行税务处理。

我对税局的文件公告并不了解,我觉得很难理解。我认为了解如何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,并能够应对实际业务模式就足够了。

在目前的增值税体系下,企业在面临混合销售和兼营不同经营模式时,需要正确选择税率来进行税率筹划。对于涉及到多个税率的销售情况,企业可以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和应用领域来合理选择税率。在选择税率时,企业需要深入了解相关税法法规,对不同税率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有清晰的认识,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和税务筹划的需求,进行税率合理搭配和适当调整,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税负,提高税收合规性。

以酒店住宿为例:

酒店在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,还提供矿泉水、方便面、扑克等商品的销售。对于住宿服务,税率为6%,对于其他商品的销售,税率为13%。因此,在纳税时,需要分别对住宿服务和商品销售进行分类,并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申报。

从经营的角度考虑,酒店需要确切地核算住宿服务和商品销售的收入。根据会计和税务要求,应准确区分住宿费和商品销售金额。以住宿费按照6%的税率计算,而商品销售按照13%的税率计算。如果无法准确核算二者金额,则需按照商品销售的13%税率计算。

从混合销售的角度来看,无需担心是否进行了分开核算,而是可以统一按照6%的税率计算增值税。

比较两种销售方式,混合销售是最佳选择。

在实际情况中,酒店住宿的销售行为通常应该采取混合销售的方式,因为这可以为顾客提供更多选择和灵活性。混合销售意味着酒店可以提供不同类型的住宿选项,比如房间、套房、度假别墅等,以满足不同客人的需求。这种灵活性有助于吸引更广泛的客户群,并提升酒店的销售业绩。

确定提供房间住宿和销售房间里的货物是“一项销售业务”还是“两项销售业务”时,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:

一般情况下,在订购住宿时,双方订立的是住宿协议。房间内的有偿物品只是住宿契约中的一项从属内容;而酒店小卖部销售的货物则属于独立的交易。

从业务实质来看,酒店房间内所销售的货物实质上属于顾客在住店期间的消费品,这些货物是为了补充客人在住店期间的消费需求,同时也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。从本质上讲,这些货物属于住宿消费的一部分。举例来说,无论是免费提供的矿泉水、牙膏、牙刷,还是需要额外付费的矿泉水等其他物品,都是酒店提供的不同档次的服务和收费项目。

从交易的常规来看,无论是酒店经营者还是消费者,都将房费与房间内的消费视为住宿消费,而不是将住宿和房间内购物视为两个不同的行为。

根据以上分析,可以将酒店业务视为一种混合销售,涉及服务和商品的提供,因此适用6%的税率计税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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